這家曾經在業內占據一席之地的老牌支付機構,目前官方網址已無法打開。財聯社記者撥打企查查上顯示的公司電話,已成為空號。財聯社記者實地走訪銀生寶的辦公地址,卻并未發現銀生寶的痕跡,現場已人去樓空。
財聯社記者梳理發現,銀生寶展業期間屢次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且銀生寶內部工作人員還利用職務便利,向不法分子提供辦理委托代扣業務提供便利和幫助。此前,銀生寶被處以警告,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最終于 2024 年破產。
市場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一些擁有合規瑕疵、或是許可資質不具備優勢的機構難以通過市場交易來脫身。預計在支付嚴監管趨勢持續、市場競爭加劇等綜合因素作用下,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退出潮仍將在短中期內持續。
銀生寶已人去樓空 無有效聯系方式
央行注銷的第 100 張支付機構牌照落在了銀生寶頭上。
財聯社記者發現,這家曾經在業內占據一席之地的老牌支付機構,目前官方網址已無法打開。財聯社記者撥打企查查上顯示的公司電話,顯示已經成為空號。實地走訪銀生寶的辦公地址,卻并未發現銀生寶的痕跡,現場已人去樓空。
"(銀生寶)這家公司是掛靠在另一企業名下,但后者也在半年前搬走了,現在層內空無一人。" 該辦公樓的招商人員對財聯社記者表示。
公開信息顯示,銀生寶成立于 2006 年,注冊資本為 1.1 億元,2011 年 12 月 22 日正式獲得支付牌照,業務類型涵蓋互聯網支付(全國)、移動電話支付(全國)、固定電話支付(全國);2016 年 12 月 22 日首次續展主動終止了固定電話支付業務;2021 年 12 月 22 日第二次續展時,因存在《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被中止了續展申請審查。
2023 年 12 月,上海銀生寶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因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被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 3018968.05 元,并處以罰款 14542044.77 元,合計罰沒人民幣 17561012.82 元。
2024 年 7 月,由于遲遲未交罰款,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向銀生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履行催告書》(上海銀催告字〔2024〕第 1 號),要求銀生寶在催告書公告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履行義務。此外,經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查詢,銀生寶當前已累計超 30 條被執行信息,立案時間集中在 2023 年下半年至今。
破產清算背后:涉及多項違規交易
2021 年 12 月,銀生寶在申請支付牌照的第二次續展時,被人民銀行中止了續展申請審查。
財聯社記者梳理發現,銀生寶展業期間屢次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包括未對特約商戶經營情況進行有效核實、風控措施未落實到位及將簽約商戶的資金結算至其支付賬戶,開展支付賬戶與非同名銀行結算賬戶之間轉賬業務等問題。
此前,有大量用戶投訴銀生寶支付平臺為非法境外單位提供結算通道,其正規性和合理性也遭到質疑。
財聯社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據安徽淮北中院判決的代扣千萬元詐騙案中,被告人通過 5 個公司,在 5 家支付機構開通了代扣渠道,其中就包括銀生寶。無獨有偶,在安徽六安中院判決的代扣案中,銀生寶電子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市場部副總監、北京分公司副總經理劉某,被認定利用職務便利,為貴州和安徽兩家公司在銀生寶辦理委托代扣業務提供便利和幫助,非法收受好處費共 18 萬元。
此外,財聯社記者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銀生寶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還提供違法期貨結算行為。用戶被哄騙購買偽造的國際期貨,隨后資金并未進入國際期貨市場,反而通過銀生寶等第三方支付公司進入境外賬戶,造成客戶損失。
在多項違規事宜之后,2021 年 12 月,銀生寶支付牌照過期,申請二次續展。但因存在《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被人民銀行叫停續展申請審查。
隨后銀生寶持股比例接近 83% 的大股東綏芬河市通達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有限責任公司,在 2023 年 2 月前后將手中持有的全部銀生寶股權先后質押給多家公司,其中包括貴州萬數不良資產處置有限公司、平攤澤金科技有限公司、網金信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青島朗聚乾汽車網絡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在破產前,銀生寶仍在招聘。據財聯社記者梳理,2024 年 6 月銀生寶仍在進行社會招聘,崗位涉及反洗錢專員、Java 架構師、前端開發工程師等職位,薪資于 9 千至 3 萬不等。此外,銀生寶的高管也經歷了一輪大換血,但已于事無補。
2024 年 7 月,上海浦東新區法院發布了一份破產審查案件公告稱,申請人以公司已經發生解散且未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為由,申請對銀生寶進行強制清算。并指定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承擔銀生寶破產管理人,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印章、賬簿等,管理和處分債務人責任。
央行監管趨嚴 累計注銷支付牌照破百
2025 年開年,已有 4 家支付機構被 " 清出隊列 "。除銀生寶外,還涉及得仕股份有限公司、中匯電子支付有限公司、匯明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前兩者被摘牌原因更是直指反洗錢不力等大額罰單。
" 在離場支付機構當中,以交易方式尋得下家通常是一種比較理想的方式。但現實情況是,一些擁有合規瑕疵、或是許可資質不具備優勢的機構難以通過市場交易來脫身,只能無奈注銷離場。預計在支付嚴監管趨勢持續、市場競爭加劇等綜合因素作用下,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退出潮仍將在短中期內持續。" 素喜智研高級研究員蘇筱芮對財聯社記者表示。
博通咨詢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指出:" 預計到 2025 年底,持牌非銀支付機構的數量可能會進一步減少,尤其是那些持有儲值賬戶運營二類 ( 原預付卡牌照 ) 的支付機構,可能面臨牌照注銷的風險。"
王蓬博認為,這一趨勢主要是由于《條例》在對于注冊資本金等方面的規定,提高了支付牌照的申請和續展門檻,并加強了對支付機構的監管和規范。部分支付機構因無法滿足監管要求或經營不善,可能會選擇主動注銷牌照或被其他機構整合。
" 一些支付機構確實難以適應當下的市場環境,或是由于監管合規問題,選擇主動或是被動離場。" 蘇筱芮指出,近期又有支付機構注銷支付牌照,一方面反映出目前支付行業仍處于嚴監管態勢中,合規工作不容松懈,另一方面則體現出第三方支付行業仍處于深度洗牌期,存量市場的特征進一步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