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 3 月 17 日訊 3 月 16 日晚間,華聞集團 ( 000793.SZ ) 披露收到海南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揭開其通過濫用會計政策虛增營收的造假路徑。監管文件顯示,2021-2022 年間,華聞集團通過濫用總額法核算互聯網廣告代充值業務,累計虛增營收達 4.22 億元,公司及相關高管層面臨總計 620 萬元罰單。
經查明,華聞集團采用總額法確認子公司北京國廣光榮廣告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國廣光榮 ) 、天津掌視廣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開展的互聯網廣告代充值業務收入,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 ( 財會〔2017〕22 號 ) 第三十四條有關規定,造成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進而導致華聞集團披露的 2021 年年度報告、2022 年半年度報告、2022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華聞集團 2021 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 1.83 億元,虛增營業成本 1.83 億元;2022 年半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 5973.61 萬元,虛增營業成本 5973.61 萬元;2022 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 1.79 億元,虛增營業成本 1.79 億元。華聞集團 2021 年年度報告、2022 年半年度報告、2022 年年度報告虛增營業收入金額分別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的 18.15%、15.86%、23.62%。
監管調查認定,以時任董事長、總裁汪方懷為核心的管理層存在集體失職。最終,海南證監局擬決定,對華聞集團給予警告,并處以 250 萬元罰款;對汪方懷處以 120 萬元罰款;對時任副總裁、董事會秘書、董事、總裁金日處以 100 萬元罰款;對時任副總裁、國廣光榮董事長張小勇處以 100 萬元罰款;對時任財務總監汪波處以 50 萬元罰款,且對上述主要責任人員均給予警告。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處罰創下海南轄區近三年信披違規案件新高。
當天,華聞集團還發布了關于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暨停復牌的公告。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 2024 年修訂 ) 》第 9.8.1 條第 ( 八 ) 項、第 9.1.5 條以及新舊規則適用的銜接安排第七條,公司股票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停牌 1 天,將于 2025 年 3 月 18 日開市起復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后股票簡稱由 " 華聞集團 " 變更為 "ST 華聞 ",日漲跌幅限制為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