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不好的朋友或親屬需要貸款,叫征信記錄良好的你去幫忙授信或當還款監督人,你會去么?
你又是否事后才發現貸款竟在自己名下,且真正拿到貸款的親友隨后消失不見或無力還款,而致你成了催收對象?
中介拿走大比例中介費,受害者去維權時卻舉步維艱。連日來,記者多方采訪,試圖揭開 AB 貸中的貓膩。
幫前同事貸款創業,自己卻背上 30 多萬債務
今年 28 歲的任先生是江蘇南京一家燃氣公司的員工,他因為幫助朋友宋某貸款,目前名下背著三家金融機構的 30 多萬元貸款債務。
" 他是我的前同事,給人的印象是一個挺陽光的大男孩。" 任先生介紹,2024 年 6 月,宋某找到他稱自己創業需要資金,并已申請到了貸款,找任先生僅需要一個簡單的信用審核。
隨后,宋某將任先生領到一個名為鹽城臻睿商務咨詢有限公司的貸款中介,在要求任先生打印了自己的征信報告、公積金繳納信息等材料后,工作人員重申,宋某的貸款確已下來,但其征信不好,需使用任先生的賬戶過賬。
然后,任先生見到了銀行的工作人員,對方讓其填寫貸款人員信息表,此時的任先生明確表示不是自己貸款,并詢問宋某究竟咋回事,但宋某卻表示他也不清楚。隨后中介公司工作人員稱,本來宋某在一家銀行就能申請到 80 萬元,但任先生這么一鬧就斷掉了宋某的貸款渠道。
" 這是對我的一種道德綁架,搞得我不好意思拒絕了。" 任先生說,此時,宋某拿出自己創業的材料進一步做工作,其間,工作人員拿著任先生的手機說先審核一下,但隨后不久卻說貸款已經到賬了。先后從中信銀行、交通銀行和南銀法巴消費金融有限公司三家機構貸得 33.4 萬元。
之后,任先生分多筆將這些貸款轉給了宋某," 其中有 8 萬多是轉給了中介,中介說是要從他們那里中轉一下,后來我才知道那是中介費。" 任先生說,他此時發現貸款竟在自己名下,當場追問,但中介公司表示 6 個月后宋某征信恢復,貸款會自動轉到其名下。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 當時我那朋友還連本帶息給我轉了 6 個月還貸的錢,按他們說的,到了 2025 年 1 月,貸款就該轉到他名下去了。" 任先生說,可到了時間卻發現,貸款仍在自己名下,再聯系宋某,對方卻說自己資金鏈斷了,老婆也跟他離婚了,不但正在賣房子,還欠著外債 100 多萬,已離家出走,居無定所,還不了錢。
此前,華商還報道過多個 AB 貸案例,如:山東臨沂殘疾人闞先生幫朋友貸款 50 萬,朋友失聯自己成了背債人;深圳保安公司小范,因同事稱孩子上大學需貸款,不想自己成了背貸人等。
維權之困:
公安、法院難立案,市場監管局、金融管理局也都說不在受理范圍
" 我報過多次警,但警方都說我這是經濟糾紛,不予立案。" 任先生表示,他曾因發現中介公司未懸掛營業執照向地市場監管局舉報,該局現場調查后,僅對該公司未懸掛營業執照進行了批評教育,稱經營金融業務需取得金融監管部門的許可。
任先生又反映到金融管理局,但金融監管局則稱只對金融機構及保險公司等單位進行監管,而商務咨詢、信息咨詢類的公司則不在金融公司的監管范圍。工作人員稱,任先生遇到的情況或已涉及違法犯罪,建議向公安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反映," 轉了一圈又回來了,職能部門對這類公司沒有監管。" 任先生很無奈。
而在闞先生和保安小范的案件中,也面臨類似的困境,金融管理認為不存在違規或不屬于其管轄范圍,警方則認為屬于民事糾紛,不在立案范圍內。
維權過程中,闞先生曾加入一個有 20 多個成員的 AB 貸受害者維權群。記者從群主處了解到,該群 27 名成員中有 23 人系山東受害者,分別來自濟南、青島、煙臺、淄博、德州、菏澤、泰安、臨沂、聊城等地,而其中的 17 人同為威海市商業銀行放的款。
任先生維權期間也加入了一個當地的維權群,其中有著 180 多名成員," 基本全都跟我一樣是在 AB 貸中受騙的 B。" 任先生說,大家經常在群里探討如何維權的話題,但卻很少聽到有人維權有了進展,聽到最多的都是公安不立案,A 沒錢還跑路了,群里某某的資產因為貸款被銀行保全了等等,令大家看不到進展。
最初真以為朋友只是擔保或者增信,確實沒有還款能力
日前,闞先生案件中的實際用款人陳某曾接受了記者的采訪。
" 我的征信不太好,但又需要資金,就找中介咨詢了貸款業務。" 陳某稱,他提出了 30 多萬的資金需求,并承諾可以支付高報酬。隨后不久中介就稱已幫他審批到了 40 多萬貸款,但由于他的征信問題,需要他找一個有還款能力的人做 " 還款監督人 ",在找了一圈后,就聯系到了老同學闞先生。
陳某介紹,二人當時都認為不會對闞先生有太大影響,就一起去見了中介。后來發現操作流程一直用闞先生的信息進行,有所察覺,但此時除了中介的催促和繼續洗腦外,闞先生也礙于情面騎虎難下,在中介和銀行工作人員的操作之下,貸款手續很快辦完,闞先生也就稀里糊涂接受了。
" 到那個節骨眼兒了,真就等于把人綁在那里了,AB 貸不就是利用了人情關系嘛!" 陳某表示,貸款之后,他的資金狀況一直沒有好轉,沒能正常還款。
對于中介賺取大比例 " 中介服務費 " 一事,陳某解釋說,由于他急于用款,又覺得憑自己的資質無法貸到款,所以花點錢運作也屬正常,就接受了。
" 一開始確實不知道是用我朋友的名義貸款然后借給我,如果早知道,我完全可以直接借朋友的,何至于傻到騙了朋友又給了中介那么多錢。" 陳某認為,自己和闞先生完全是陷入了中介的圈套,責任主要在于中介公司。
記者調查:
同類中介公司稱征信有問題也能貸款,需到線下門店由專業人員進行規劃
那么,這樣的公司究竟有怎樣的能力呢?日前,記者在企業查詢軟件中查詢發現,此前曾報道的幾家公司均在全國有著多家分公司,有不少已經處于注銷狀態。記者以征信有問題但有資金需求者的名義嘗試聯系了多家該類公司,個別公司的工作人員明確表示征信有問題可以搞到貸款。
" 只要征信問題不太大,都沒問題,需要您到線下門店,由我們的工作人員給您具體分析做個規劃。" 山東濟南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員如是說。隨后不久,該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員致電記者,詳細詢問了記者的具體情況,是上班還是做生意,社保有沒有正常繳,在哪個城市生活,需要金額多少等等信息后,明確表示,針對記者自稱的曾有欠款逾期的征信問題的情況,當地威海銀行恰好有一款貸款產品對貸款人審核不是很嚴格,只需要做一下線下人工審批放款就行了。
而對于找親友貸款的 AB 貸操作方式,這位工作人員未具體涉及,但提及了一個 " 共簽 " 的概念,并表示像記者所述這樣征信有問題卻不嚴重的人群,用自己的信息,經過他們操作,是可以幫助貸到款的。
內幕操作:
通過話術 PUA 客戶,銀行清楚如何規避法律責任
" 我在那個公司都快做到主管位置了,但感覺他們的做法可能是違法的,就辭職了。" 日前,曾在深圳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過班的 S 先生接受了記者采訪,講述了貸款中介操作 AB 貸的具體過程及套路背后的內幕。
S 先生介紹,他入職這家公司之初,被安排做一些負債重組業務,并直接向社會放貸,收取 8 分到 1 毛錢的高額利息。隨著工作的深入,他逐漸被安排接觸 AB 貸業務。
" 我從事了一段時間的客戶邀約工作。"S 先生介紹,該公司通過信息買賣,從一些房產、銀行、小區物業等渠道購買到巨量的客戶信息,同時通過一些網絡平臺發布廣告搜集客戶信息,然后該公司招募大量的客服人員打電話邀約,他們需要篩選出高負債、急需要錢但卻征信存在問題正常渠道貸不到款的客戶,然后主動伸出橄欖枝,表示如果他們足夠配合,該公司可以幫他們貸到款,可以抵押貸款也可以信用貸款。
客戶上鉤后,主管或者資深業務人員就會出面談判客戶,主要通過一些話術手段 PUA 客戶,強調其征信問題無法貸款,但只要客戶肯拿出 20 個點左右的中介費,該公司有辦法包裝客戶走特殊渠道拿到貸款," 而實際的情況是,這個群體基本都有負債,在拿到貸款后多用于彌補自己的虧空,到了還款的時候根本沒有能力。"
工作人員會要求客戶提供幾個親友電話號碼用作貸款審核工作," 不久后他們就會接到電話,但實際上這些電話都是這個公司的工作人員打的,目的是獲得客戶信任。"
工作人員在電話中還會要求客戶從親朋好友中找征信好的過來,并按照客戶的不同情況,告知客戶這些人要么作為 " 緊急聯系人 " 幫助增加征信評分,或者作為第三方收款需要提供受托收款賬戶,還有還款監督人、擔保人、共簽人等。
" 他們會告知客戶讓他的朋友來只是用一下他的評分,只需要他的朋友做一下人臉識別簽個字,錢就能到賬,而且只要這位客戶屆時按時還款,就不會對他的朋友產生任何影響。名目很多,客戶多數比較外行,所以他們也真的未必懂得其中的貓膩,而這些人為了拿到貸款緩解自己的資金緊張,就真的會去找親朋好友。"S 先生說。
在這個過程中,工作人員會與客戶簽下包括居間服務協議,轉介紹協議、待支付協議、征信授權書借條等十多份文書,其中還包括貸款后如果客戶不及時還款將承擔法律責任的協議。在客戶朋友到來后,工作人員一番查詢后會對其說,增加評分的操作失敗,需要人臉識別一下,進入銀聯系統,幫助朋友進一步增信。
" 實際上根本就沒有增加信用一說,這種操作其實就是直接在這個朋友名下貸款。" 隨后還有視頻確認環節,實際上就是該公司的員工拿著工作手機對著客戶錄像,確認個人信息、時間、貸款手續、法律責任承諾等內容," 內容都是他們設定好的,客戶只能按照他們教的流程說。"
隨后,還會對實際貸款人進行錄像確認,幾乎是同樣的 " 確認貸款 " 的內容,依然是教好的說辭,若此時貸款人有異議,工作人員會繼續做工作,或者模糊化的催促趕緊完成手續,因為有之前的大量洗腦過程,貸款人往往礙于面子稀里糊涂按要求回答并簽字,如此下來,貸款手續就辦完了。
" 實際上在大多數的貸款過程中,都用不到銀行的工作人員。" 貸款業務分為線上和線下的,這類公司工作人員對各種銀行和金融機構有哪些貸款業務非常清楚,且操作嫻熟,同時對客戶及其朋友能從哪個機構獲得貸款更是清楚,因此只要征信沒問題,很容易就能從金融機構 App 提出里面應有的額度。
" 公司會有渠道部門直接拿著客戶的手機謊稱是授信過程,直接進行提取額度到銀行卡的操作。" 只有個別的貸款業務是需要線下到銀行辦理的,而銀行的個別貸款業務甚至會給介紹客戶的公司或個人有返點,銀行工作人員用這種激勵的方式跟中介合作完成自己的考核任務。
" 銀行很清楚怎么規避自己的法律責任,銀行工作人員往往會把貸款人約到外面咖啡廳等場合,在交代好的情況下拍下視頻或照片上傳銀行系統規避銀行的責任 "。
S 先生說,他所在的公司規模不小,基本包下了一個樓層,甚至東莞也有他們的分公司,該公司老板自稱頗有實力和后臺。
其實真正老板都藏在幕后,而出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都是公司的員工," 老板會找到員工做法定代表人,每個月會有少量補貼,過段時間會更換。" 除了法定代表人,該公司真正的高層那幾個人不斷地注冊新的公司,注銷舊的公司,經營范圍并沒有金融業務,但他們從事的主營業務就是這類貸款中介甚至直接放貸。
" 這類公司‘掙錢’實在太容易了!我離開就是覺得坑騙客戶風險太大。"S 先生稱,他自己受不了良心的譴責離開了這個行業。
" 除了掙錢容易外,開這種公司的門檻太低了,都是一些信息科技、商務咨詢等公司。" 據他了解,他此前所在的這家公司老板有多少錢他不知道,但卻眼睜睜看著迅速購買數千萬的大豪宅,幾百萬的豪車,公司規模越來越大。
S 先生說,這家公司最基層的客服每月底薪 5000 元,加上提成 7000 元左右,但會因通時不足、邀約客戶量不足等被扣款;普通員工上面是主管,平均工資躍升到 30000 元,最高可拿到 50000 元;再往上是區長,管著四五個主管,區長的月工資大概在 15 到 20 萬元;然后是門店負責人,下轄兩個區長,對于這個層面的薪資,S 先生表示不清楚,但當時公司的很多員工都曾目睹過再往上一個級別的某位負責人,曾在月度獎勵大會上領過月獎金 100 多萬元。" 老板平時也很闊綽,公司集體出去吃頓飯隨便就超過 10 萬。"
S 先生一再表示,自己反映此事,非常擔心自己的安全問題,因為該公司不僅放貸,做貸款中介,還有著自己專門的催收機構。S 先生說,時下媒體的一些個案報道雖然可能解決了表面問題,但這類公司的大量存在,更多的受害者在不斷產生著,所以,他還是想站出來揭露背后的套路,希望能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
專業人士:
AB 貸利用了親友之間的信任關系,損害個人利益、社會穩定、金融穩定
" ‘ AB 貸’又被稱為‘人情世故貸’。" 在金融領域供職的高先生告訴記者。他介紹,早在 2022 年 9 月,國家銀保監會在官網發布了《關于防范不良貸款中介新型套路的風險提示》,其中提及 "AB" 貸,這是一種新型 " 套路貸 ",隱蔽性較強,很容易上當。
高先生說,近兩年來,各級、各地公檢法機關以及媒體都曾公開公布 AB 貸套路,確認該新型套路貸的不合法性。" ‘ AB 貸’的套路不僅損害個人利益,也危害著國家的金融安全,還導致司法資源被擠占,離散親友關系,大大損害社會穩定。" 高先生表示,"AB 貸 " 會導致大量無辜群眾 " 被貸款 ",背負沉重債務,征信受損,許多人直到案發都不知道自己已成為詐騙的受害者。
"AB 貸 " 中 " 被貸款 " 的人都會通過司法訴訟來依法剝離自身 " 貸款債務 ",有限的司法資源被擠占。另外,不法中介在短時間內就能積累大量客戶,貸款額度驚人,而使用這些貸款的失信人員按時還貸的比例極低,加劇了銀行壞賬額度,威脅著金融系統的穩定。
高先生表示,要從源頭上整治該類套路貸,需要銀行以及金融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加強風險管控,銀行與此類 " 咨詢公司 " 合作要慎之又慎。另一方面,普通群眾不要輕信為他人 " 擔保增信 " 的說法,不要將自己的個人信息輕易泄露,更不要輕易將手機交由他人操作,并使用 " 刷臉認證 " 等功能。
律師說法:
AB 貸涉及四個法律主體責任,建議從四方面強化整治力度
" 在 AB 貸中參與主體一共有四方,分別是資質不夠但實際用錢的主體 A,資質夠但被欺騙的 B,從中牽線的不法分子(中介),出借方銀行。"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表示。
幾方參與主體中,中介是最關鍵、最核心的責任人,中介向 B 虛構事實,讓其誤以為 A 是實際貸款人,并且在整個操作過程中持續隱瞞真相,甚至教唆 B 去做某種配合,符合詐騙罪中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客觀行為。
同時,中介收取高額中介費沒有合法依據及事由,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產目的,構成詐騙罪。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趙良善強調,如果 A 和 B 一樣完全不知情,被中介欺騙,A 無需承擔刑事責任,但 B 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向 A 追討款項。但是,若 A 明知 B 是實際貸款人,為了達到資金占用的目的,配合中介將 B 引入圈套,最終實際使用資金,但并無還款能力或者并無還款意愿,則有可能和中介構成共同犯罪。按照詐騙罪同罪處理。司法實踐中,對于 B 主觀意愿和非法占有舉證難度較大。
趙良善介紹,至于銀行是否擔責,需判斷銀行是否存在過錯,銀行負有對借款人告知、審查等義務,同時對資金使用用途負有監管義務,如銀行未盡到告知義務或未能有效監管,導致借款人在非真實意愿情況貸款或資金被非法劃走,銀行可能存在一定的過錯,在過錯范圍內承擔受害人資金被騙責任。" 但一般的實際操作中,即便之前環節存在明顯的欺詐行為,但銀行也會盡力完善流程,規避自己的法律責任。"
趙良善解釋,B 雖有可能是受害者,然而其仍然是貸款合同的名義借款人,若 A 未按期還款,B 需承擔還款責任。即使 B 聲稱被欺騙,在刑事立案并且確認犯罪之前,法院通常依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判決 B 償還本金及利息,若 B 未履行還款義務,金融機構可申請強制執行其財產。如果 B 無法按期歸還,還將面臨信用受損等風險。" 這也是此類案件當事人報警后較難立案的原因,雖然其中可能存在勾結和欺詐,但中介和金融機構往往做足工作,從流程和手續資料上看大致是合法合規的,警方往往以經濟糾紛定性。"
趙良善稱,上述責任分配只能起到一個事后救濟和權責落定的效果,并不能從根本上打擊這類違法行為。" 若從根本上避免這類騙局,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加強監管,形成打擊體系。"
一是金融機構監管。金融機構作為資金的直接來源,應規范貸款流程,強化貸款申請審查,提高風險識別能力,仔細核查借款人資質與貸款用途,保障貸款資金安全。加大對金融市場的巡查,對違規金融機構及時查處。
二是公安機關打擊。公安機關作為違法犯罪的直接立案偵查機構,可以就有關套路貸犯罪成立專案組,及時受理報案并依法偵查。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司法機關的協同合作,積極追蹤被騙資金。
三是市場監管管理部門整治。要加強對這類中介公司的經營范圍和日常營業的管控,及時查處甄別有關違法犯罪行為,關注灰色違法事件,對于群眾的投訴反饋積極響應,對于違法經營行為及時處罰。
四是司法機關發力。要出臺關于審判 AB 貸案件的有關具體司法解釋,探索關于 AB 貸的舉證責任,準確適用法律,對于可能涉嫌到違法犯罪的民事案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移送,如經過案件審查,確定可能是類似 AB 貸案件的,應當合理的保護受害者的訴求。
來源 / 華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