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源:時代商學院 作者:陸爍宜
作者丨陸爍宜
編輯丨鄭琳
盡管是創業板試點注冊制后首家紅籌回歸企業,但從 2023 年 5 月過會迄今已近 2 年,中集天達控股有限公司(下稱 " 中集天達 ")仍未能拿到 IPO 注冊批文。
招股書顯示,中集天達是一家空港與物流裝備、消防與救援設備生產企業。2020 — 2022 年末(下稱 " 報告期 "),中集天達應收賬款整體大幅上升,占營收的比例已接近 50%,且壞賬準備計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均值,引起深交所重點問詢。
3 月 3 日,就公司業績波動、應收賬款壞賬計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均值、頻遭行政處罰、新 " 國九條 " 發布以來 A 拆 A 監管政策對 IPO 進程影響等問題,時代商業研究院向中集天達發函并致電董秘辦公室詢問,工作人員表示不作回復。
近半營收未實際收到回款,標的公司超 1200 萬元壞賬抵給其少數股東
報告期內,中集天達應收賬款余額整體大幅上升,且增速明顯高于營收增速。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各期末,中集天達的應收賬款余額分別為 24.17 億元、23.54 億元、33.06 億元;同期,該公司的營收分別為 60.74 億元、67.69 億元、66.72 億元。由此計算,該公司應收賬款余額占營收的比例分別為 40.04%、35.78%、49.94%。
對于 2022 年末應收賬款余額占當期營收比例高于其他各期的情況,深交所上市委還要求中集天達說明原因及合理性,并說明是否存在通過放寬信用政策增加收入的情形。
應收賬款余額大幅上升,壞賬準備也隨之上升。
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各期末,中集天達的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分別為 1.56 億元、3.02 億元、3.45 億元。跟 2020 年末相比,2022 年末應收賬款壞賬準備已經翻倍。
需注意的是,2020 年度,中集天達還將 1203.11 萬元的壞賬準備轉入資本公積,主要是因為該公司于 2019 年 6 月收購沈陽捷通消防車有限公司(下稱 " 沈陽捷通 ")60% 的股權后,將沈陽捷通部分歷史上的長賬齡款項按原值置換給沈陽捷通的少數股東,該筆款項對應的壞賬準備 1203.11 萬元視為少數股東對沈陽捷通的資本性投入,被計入資本公積。深交所在第一輪問詢中要求中集天達說明此舉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要求。
根據中集天達 2023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關于中集天達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下稱 " 第一輪問詢回復 "),中集天達稱,沈陽捷通將轉讓相關應收賬款債權所形成的應收少數股東款項與應付少數股東的股利及其他款項相抵消,實質為用資產抵減債務,適用債務重組的會計準則,且由于沈陽捷通與少數股東之間的股權關系,以及上述債務重組的具體方式為沈陽捷通按相關應收賬款賬面原值抵減應付少數股東款項,相關應收賬款對應的壞賬準備視為沈陽捷通接受了少數股東的權益性投入,因此這一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 12 號—債務重組》第四條規定。
自稱境外客戶 " 發生信用損失的風險極小 "
由于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不充分,將導致企業出現資產虛增、利潤虛增、財務比率失真等問題,因此,應收賬款壞賬計提比例歷來是 IPO 審核的重點,對于中集天達這種應收賬款余額激增且金額較大的企業來說更是如此。
招股書(包括申報稿和上會稿)顯示,2018 — 2022 年末,除了 2021 年末,其他期末中集天達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比例均低于可比公司均值,因此被深交所反復問詢。
基于產品、業務的可比性,中集天達將威海廣泰(002111.SZ)、海倫哲(300201.SZ)、浩淼科技(831856.BJ)、德馬科技(688360.SH)、東杰智能(300486.SZ)、音飛儲存(603066.SH)列為可比公司。
2018 — 2022 年末,中集天達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比例分別為 5.92%、4.62%、6.46%、12.83%、10.45%,而可比公司應收賬款壞賬計提比例均值分別為 10.96%、10.60%、17.73%、11.16%、12.76%。可見,除了 2021 年末,可比公司其他期末均值均高于中集天達。
對此,深交所在第一輪問詢中要求其分析境外客戶 " 發生信用損失的風險極小 " 結論的合理性,并說明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第一輪問詢回復顯示,2018 — 2023 年上半年各期末,中集天達境內未逾期應收賬款賬面原值占比分別為 56.61%、48.39%、52.61%、48.62%、59.91%、46.68%;境外未逾期應收賬款賬面原值占比分別為 42.25%、48.27%、51.05%、57.17%、60.65%、64.23%。其中,除了 2021 年末、2023 年上半年末,其他期末境外未逾期應收賬款賬面原值占比與境內并無明顯差異。
根據中集天達 2023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關于中集天達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第二輪審核問詢函的回復》(下稱 " 第二輪問詢回復 "),深交所指出 2018 — 2020 年中集天達境外、境內應收賬款回款比例基本一致,未呈現明顯差異,要求該公司結合應收賬款賬齡結構等相關財務數據的對比情況,說明發行人未逾期應收賬款金額占比及回款情況是否優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并進一步分析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比例低于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原因,說明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的充分性。
第二輪問詢回復顯示,可比公司并未披露未逾期應收賬款的金額占比情況及回款情況,考慮到逾期應收賬款賬齡通常在 1 年以上,因此,中集天達使用了賬齡 1 年以內的應收賬款金額占比進行比較。
第一、第二輪問詢已作解釋,上會時仍被追問壞賬計提是否充分
空港與物流裝備業務、消防與救援設備業務是中集天達的兩大主營業務,2022 年,這兩者營收分別為 34.42 億元、31.79 億元,占比分別為 51.98%、48.02%。
在空港與物流裝備業務方面,2020 — 2023 年上半年各期末,除了 2021 年末,其他期末中集天達應收賬款賬齡在 1 年以內的金額占比均高于可比公司均值(如下圖表 5 所示)。
盡管在第一、第二輪問詢中,中集天達已經對其應收賬款壞賬計提充分性進行了詳細的論述,但是深交所官網顯示,在 2023 年 5 月 26 日披露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 2023 年第 36 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中,上市委再次問及中集天達應收賬款壞賬計提比例低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要求其說明壞賬準備計提是否充分。
(全文 3157 字)
免責聲明:本報告僅供時代商業研究院客戶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報告而視其為客戶。本報告基于本公司認為可靠的、已公開的信息編制,但本公司對該等信息的準確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證。本報告所載的意見、評估及預測僅反映報告發布當日的觀點和判斷。本公司不保證本報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狀態。本公司對本報告所含信息可在不發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資者應當自行關注相應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報告內容客觀、公正,但本報告所載的觀點、結論和建議僅供參考,不構成所述證券的買賣出價或征價。該等觀點、建議并未考慮到個別投資者的具體投資目的、財務狀況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時候均不構成對客戶私人投資建議。投資者應當充分考慮自身特定狀況,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報告內容,不應視本報告為做出投資決策的唯一因素。對依據或者使用本報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圍內,與本報告所指的證券或投資標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關系。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本公司及其所屬關聯機構可能會持有報告中提到的公司所發行的證券頭寸并進行交易,也可能為之提供或者爭取提供投資銀行、財務顧問或者金融產品等相關服務。本報告版權僅為本公司所有。未經本公司書面許可,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翻版、復制、發表、引用或再次分發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權。如征得本公司同意進行引用、刊發的,需在允許的范圍內使用,并注明出處為 " 時代商業研究院 ",且不得對本報告進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刪節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關責任的權利。所有本報告中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及標記均為本公司的商標、服務標記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