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 3 月 15 日訊 ( 記者 段思琦 )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推動網絡交易平臺企業落實合規管理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 ( 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 ,引導網絡交易平臺企業加強合規管理,提升依法合規經營水平,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
《指導意見》共五部分十六條,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總體要求,推動網絡交易平臺企業建立健全符合經營實際的合規管理制度,促進平臺企業合規管理常態化、長效化。二是健全合規管理組織,強化平臺企業主要負責人合規管理責任,鼓勵平臺企業配備與經營規模相匹配的合規管理人員,提升合規管理能力。三是明確合規管理職責,細化合規總監、合規管理員的主要職責。四是完善合規管理運行機制,指導平臺企業結合實際制定《合規風險管控清單》,深入開展合規風險排查,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為平臺企業穩健運行提供堅實保障。五是加強組織實施,支持平臺企業開展合規培訓考核,探索建立合規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平臺企業合規積極性,形成合規經營良好氛圍。
市場監管總局將以《指導意見》出臺為契機,進一步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政策環境,持續推動平臺企業在合規經營中提升競爭能力,在促創新、擴消費、穩就業等方面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共同構建平臺經濟良好生態。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大學電子商務法研究中心主任薛軍表示,網絡交易平臺合規管理制度,特別是合規管理 " 責任到崗 " 與 " 職責到人 ",不能流于形式,不能成為純粹紙面上的文字工作,而是要真正落實到實際經營工作之中去,實現合規人員對于業務的引導。要實現這一點,企業就要強化對于相應主體的責任追究。同時,平臺合規管理制度,務必要在國內各主要網絡交易平臺之間實現 " 水準對齊 "" 標準一致 ",不能出現不同網絡交易平臺之間,合規水位線差異很大的情況。另外,由于與數字經濟的發展相聯系,這一領域新規則、新要求層出不窮,合規領域的知識更新迭代很快,因此需要強化合規人員關于合規領域的知識交流探討。通過各種形式的交流,也有助于形成各方主體對于相關規范的理解與適用方面的共識。為此就需要完善合規人員的定期溝通交流機制,共同推動平臺合規事業的發展。
金華市司法局副局長、浙江省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范良聰認為,《指導意見》體現了以合規風險防控為目標的監管理念。風險防控這一監管目標的出現意味著,如何調動監管對象這一信息主體的積極性變得十分重要。這就要求轉變監管理念,確立以監管對象風險管理行為為核心的監管模式,全面調動平臺主體的積極性,實現監管者與被監管對象的協同和風險的源頭防控。一方面需要落實平臺企業合規風險管控的主體責任,健全平臺企業內部的合規管理體系,將監管要求內化到平臺企業日常的經營管理活動中,將風險防控在前端;另一方面需要推動平臺企業與監管部門之間的互動交流合作,強化監管部門與網絡交易平臺企業的溝通和信息共享,確保合規風險的及時發現和全流程監控,把影響控制在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