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思網訊:3 月 14 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發展消費金融助力提振消費工作答記者問,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通知,要求金融機構發展消費金融,助力提振消費。金融支持提振消費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一是增加消費金融供給。金融機構要圍繞擴大商品消費、發展服務消費和培育新型消費,豐富完善金融產品和服務。針對數字、綠色、智能等新型消費場景,量身定制金融產品,更好滿足個性化、多樣化金融需求,不斷強化數字賦能,增強消費金融服務的適配性和便利度。加大對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文化旅游、教育培訓、健康養老等消費服務行業的信貸投放,支持消費供給主體健康發展。
二是優化消費金融管理。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個人消費貸款投放力度,合理設置消費貸款額度、期限、利率,優化資源配置。完善個人消費貸款盡職免責要求。在有效核實身份、風險可控前提下,探索開展線上開立和激活信用卡業務。
三是開展個人消費貸款紓困。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借款人信用記錄、還款保障,針對暫時遇到困難的借款人,合理商定貸款償還的期限、頻次。根據借款人申請,經審核合格后為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提供續貸支持。
四是優化消費金融環境。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規范消費貸款合同條款,明示最終綜合融資成本。用好金融產品查詢平臺和金融消費者保護服務平臺,便利消費者查詢使用。推進消費場景支付便利化,滿足老年人、外籍來華人員等群體支付服務需求。完善金融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妥善解決消費金融糾紛。加大對擾亂市場秩序、侵害金融消費者權益等行為的聯合懲處和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