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5 日,保通社從相關渠道獲悉,金融監管總局保險和非銀機構檢查局已于近日向各金融監管局、各人身保險公司、中國銀保信下發《關于加強 2024 版人身保險公司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提升數據質量,夯實監管數據基礎。
《通知》提到,根據監管要求,各人身險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開始人身險 2024 版標準化監管數據的報送,大部分公司都能夠按照要求開展數據報送相關工作,但是在數據的完整性和數據報送工作方面仍存在部分問題。
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存在多個問題
去年底,金融監管總局向業內下發《關于印發保險業監管數據標準化規范(人身保險公司 2024 版)的通知》,要求 2025 年 4 月 20 日前,各人身保險公司應按照 2024 版規范的要求,報送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期間的全量標準化監管數據。從 2025 年 5 月起,各人身保險公司應按照 2024 版規范的要求,于每月 20 日前(如 20 日為節假日則順延)向監管部門報送前一月的全量、增量及變化量數據。
人身險 2024 版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已是進行時,雖然大部分公司能夠按要求開展數據報送相關工作,但在數據完整性等方面仍存在部分問題。
具體來看,數據文件問題方面,部分公司報送的數據存在報文內容錯誤,報文內容與數據包內容不一致、數據包解壓失敗等問題,多次修改后仍無法入庫,導致無法按照要求時間完成數據報送。
歷史數據的報送問題方面,按照規范要求,各公司在本次規范升級后報送存量數據時需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開始回溯,部分公司未按照要求對該時間范圍內的數據進行回溯,漏報保費、理賠等數據;部分公司的歷史數據存在錯報情況,如將 2023 年之前的收費數據統一賦值,錯報為 2023 年。
數據修正問題方面,部分公司在報送存量或增量數據后,短期內對數據進行頻繁修正重報,嚴重影響數據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數據質量問題方面,部分公司存在報送時未按照規范要求進行數據加工、數據未真實反映業務等問題,如員工信息私自脫敏、渠道信息應填未填、產品標識加工不準確、財務科目名稱填報不準確、財務憑證信息填報不規范等。
" 誰管業務,誰管數據 "
" 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出現問題,還是內部不夠重視相關工作,沒有將責任落實到人。" 有業內人士在跟記者交流時表示。
基于存在的問題,《通知》對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提出了要求。
具體來看,《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險公司高度重視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工作,要按照 " 誰管業務,誰管數據 " 的原則,建立數據表責任制,明確每張數據表的責任部門及責任人,負責表中所有數據項的數據邏輯、數據質量及數據治理等工作,從根本保證數據與業務的一致性。
各人身保險公司還要加強數據治理。嚴格落實數據管理主體責任,深化數據治理、豐富完善檢核規則,加強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流程管理,不斷提高數字化、信息化水平,持續提升數據質量。
《通知》還要求加強歷史數據報送。各人身保險公司應按照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要求,完整準確報送歷史數據。存在歷史數據漏報錯報問題的公司應盡快完成數據修正,并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前重報。
各人身保險公司還應加強數據報送準確性、及時性,在每月報送時完整、準確地報送數據,避免頻繁進行數據修正。如需要修訂數據,應于每個季度結束前 10 個工作日提出重報申請,并于次月 20 日(遇節假日順延)前完成數據重報,不得頻繁多次重報、多批次數據重報。
此外,中國銀保信要做好相關配合工作,做好數據入庫、數據核驗等工作,并建立重報工作臺賬,開展規范答疑等工作。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各金融監管局要加強指導,通過提示函、約談相關責任人、專項通報、現場檢查等方式,督促各人身保險公司做好標準化監管數據報送等工作。
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