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消費者協會發布 2024 年度消費維權十大案例,其中一則案例中,沈某從煙酒店老板許某處購買 28 瓶 " 撕帽茅臺 ",但感覺酒 " 不太對頭 ",商家又無法提供正規購買信息,于是沈某訴至法院,要求退一賠三。經查,這些 " 撕帽茅臺 " 并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法院支持沈某訴求。
自 2022 年起,沈某先后多次在煙酒店老板許某處購買 28 瓶 " 茅臺 " 白酒,付款 5.6 萬余元,這些白酒都被去除了瓶身外包裝的防偽標簽,俗稱 " 撕帽茅臺 "。沈某用這些 " 撕帽茅臺 " 招待宴請客人,在某次席間,沈某發現酒 " 不太對頭 ",于是和商家許某聯系,要求許某提供編碼,但許某一直未能提供。后沈某向公安機關報案,經調查,許某從黃某處進貨,黃某的貨源并非正規渠道。同時,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也出具證明:案涉茅臺與我公司生產出品的茅臺包裝不符,并非我公司包裝出品。于是,沈某訴至法院,要求許某返還購酒款并予以三倍賠償。
法院認為,商家許某未能依法履行進貨查驗義務,也不能提供合法進貨來源,導致案涉白酒的進貨渠道和品質均不明,卻在沈某購買時向其介紹:" 白酒是從直營店購買的真酒。" 直到雙方產生爭議,許某才告訴沈某是從黃某處進貨。審理本案的法官認為:" 商家不僅隱瞞了案涉白酒的真實信息,還做了虛假宣傳,對消費者的消費行為進行了誤導,構成欺詐。" 因此,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法院支持了沈某 " 退一賠三 " 的訴請。
據承辦本案的法官介紹,所謂 " 撕帽茅臺 " 是商家制造的概念,商家宣稱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為提高開瓶率,防止黃牛囤酒,出臺了回收膠帽政策,被撕掉膠帽的茅臺酒沒有了收藏價值,價格才會更便宜。事實上,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從未要求經銷商開展過類似活動,因為撕掉防偽膠帽就等于失去 " 身份證 ",會讓消費者無法鑒別真假。常州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提醒:" 經營者應該誠信經營,依法履行進貨查驗義務,保證能夠提供合法的進貨來源以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