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說,蘋果公司在其應用商店中限制應用開發者引導用戶使用第三方渠道,剝奪了用戶獲取替代優惠服務的權利。蘋果公司未能證明相關限制具有必要性,歐盟要求其立即解除相關限制,并不得再采取具有類似效果的做法。
聲明說,元宇宙平臺公司 2023 年在歐盟地區推出 " 同意或付費 " 模式,要求其旗下 " 臉書 " 和 " 照片墻 " 用戶要么同意將個人數據整合用于接收個性化廣告,要么支付月費以使用無廣告版本服務。歐盟認為這一模式不符合相關法律要求,因此作出處罰決定。
聲明說,若蘋果和元宇宙平臺公司未在 60 天內落實整改,可能面臨進一步罰款。此次處罰為歐盟《數字市場法案》生效以來首次作出的非合規認定。
編 輯丨單鏡宇
審 校丨瑞雪
來 源丨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