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氪獲悉,金通靈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檢察機關的《起訴書》。訴訟案件的基本情況:被告單位金通靈,被告人季偉、袁學禮、冒鑫鵬應當以欺詐發行股票罪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季偉、袁學禮、許坤明、冒鑫鵬等 6 人應當以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刑事責任。經依法審查查明相關事實,檢察機關認為,金通靈作為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連續六年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記載虛假財務數據的年度報告,其間有四年將虧損披露為盈利,造成投資者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季偉、袁學禮作為金通靈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告人許坤明、冒鑫鵬等作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其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刑事責任。
36氪
16小時前